1.適用范圍 本規則適用的產品范圍為由低電壓供電或由機械驅動的焊接電源和類似工藝所用的焊接電源及輔機具,包括:小型交流弧焊機、交流弧焊機、直流弧焊機、TIG 弧焊機、MIG/MAG 弧焊機、埋弧焊機、等離子弧焊機、等離子弧切割機、多功能弧焊機(多種焊接工藝組合)、電阻焊機、弧焊變壓器防觸電裝置、焊接電纜耦合裝置、送絲裝置、焊炬、電焊鉗。 2.認證模式 型式試驗 + 初始工廠檢查 + 獲證后監督 3.認證的基本環節 3.1 認證申請 3.2 型式試驗 3.3 初始工廠檢查 3.4 認證結果評價與批準 3.5 獲證后的監督 4.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 4.1 認證申請 4.1.1 申請單元劃分 適用標準相同、功能相同、工作原理(主回路及控制方式)相同、結構(供電電壓、冷卻方式、產品主要部件安裝結構等)一致、安全關鍵材料一致的(以下稱系列產品)可作為一個申請單元,應明確同一單元內的具體型號。具體產品的申請單元劃分原則;
同一生產者(制造商),不同生產企業生產的相同型號產品應分為不同的申請單元,型式試驗僅在一個生產企業的樣品上進行,必要時,其他生產企業應提供樣品和相關資料供認證機構進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報告。 同一生產企業,不同生產者(制造商)生產的相同產品,應分為不同的申請單元,型式試驗僅在對應一個生產者(制造商)的樣品上進行,必要時,生產企業應提供對應其他生產者(制造商)的樣品和相關資料供認證機構進行一致性核查,并出具報告。4.1.2 申請時需提交的文件資料 申請認證應提交正式申請書,并附以下文件資料: (1)產品總裝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等; (2)安全關鍵元部件和材料清單; (3)同一申請單元內各型號產品之間的差異說明; (4)中文使用說明書、中文銘牌/標識; (5)其他需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