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人是指對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的人身、財產和其它一切合法權益負有監督和保護責任的人。那么離婚后父母哪一方是子女的監護人那?這是正在辦理離婚手續中父母所想知道的。鼎律網小編就這一問題咨詢沈陽婚姻家事律師——劉兵律師后,為您做出以下內容整理。
離婚后父母誰是監護人?
父母離婚后,子女的撫養權可以歸其中一方;但是雙方依然均是雙方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因此,對于在父母離婚之后對于孩子的監護問題大家就要了解清楚,法律上規定了雙方均是孩子的監護人,也需要承擔相應的監護責任。這也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在實際中我們需要多了解相關的法律規定。
子女監護人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在離婚訴訟案中,多的是撫養權與財財產分割導致的糾紛。一旦發生離婚訴訟糾紛首先建議能協商解決的好,否則父母間的糾紛問題也會對孩子的身心帶來一定的影響。如果真的無法協商解決了才建議訴訟解決。離婚后子女撫養權歸誰?對方拒絕支付撫養費怎么辦?如果你還有關于這方面的法律問題,可咨詢鼎律網在線律師,眾多資深律師會為您進行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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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 兵 律師
擅長領域涵蓋民商事訴訟與仲裁、公司合規與治理、財富規劃與傳承,知名法律顧問、沈陽市沈河區政協委員、遼寧大學客座教授、沈陽市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門委員會副主任、遼寧電視臺新聞正前方特邀評論員。先后獲得遼寧省優秀公益律師、沈陽市優秀民革黨員、遼寧大學優秀法律碩士畢業生等榮譽稱號。


